2023年,漳州市预拌砂浆供应量16.42万吨

2024年上半年,漳州市预拌砂浆供应量达11.21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8.7%

2024年全年漳州市预拌砂浆供应量预计可达近30万吨

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首个“禁现”文件——漳州市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漳州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漳建规〔2023〕6号)实施半年来,在福建省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推动下,成效逐渐显现。

福建省预拌砂浆协会表示,漳建规〔2023〕6号文件对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来说无疑就是一声发令枪。2024年7月25日,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南平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应用管理规定》(南建综〔2024〕7号)的通知,标志着福建省第二个城市将实施“砂浆禁现”政策。预计接下来福建其他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将会积极跟进。

透过数字看成绩

 

从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10多年发展来看,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可谓是历尽艰辛。如今,在福建省有关部门不遗余力地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从预拌砂浆行业2024年上半年统计数字看,福建省九个地市中,发展较好的是漳州市、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与去年同期对比,增速较快的是福州市、漳州市、南平市,出现负增长的是泉州市、龙岩市,厦门市、三明市正在稳步推进,宁德市、莆田市还处于真空地带。

据福建省预拌砂浆协会介绍,近年来,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可以说是一年一个台阶。长期以来,福建省预拌砂浆供应量一直徘徊在几十万吨的水平,2020年,全省预拌砂浆供应量首次破百万达到105万吨;2023年再翻一番,超过211万吨,预计今年有望突破300万吨。预拌砂浆供应量的提升,不但有利于绿色城市的建设,同时还可以为当地政府提供更多的工业产值和税收。

政府不遗余力推动

 

生产预拌砂浆的部分原材料采用了可再循环和工业、建筑业的废弃物,是一种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具有产品质量高、性能稳定、施工性能良好等优点。而这种绿色建筑材料是推动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的利器。因此,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是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和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福建省预拌砂浆使用方面一度处于全国倒数位置,到2023年年底还没有一个城市被列入限期“禁现”范围。这种情况,国内唯有福建省和西藏自治区,这与福建沿海发达省份的地位极不相称。

近年来,福建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到全国预拌砂浆行业发展先进省份如浙江、安徽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省份发展的经验,使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少走了不少弯路。

福建省有关领导高度关注,并在相关文件上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要选择有条件地市,再重点推进预拌砂浆行业发展。

2023年9月13日,福建省预拌砂浆行业首个“禁现”文件——漳建规〔2023〕6号文件出台,明确了漳州中心城市从2024年1月1日开始禁止现场搅拌,全市从2025年12月30日开始禁止现场搅拌,标志着该省预拌砂浆从推广使用开始向强制使用转向。

2024年3月5日—7日,福建省散装水泥中心联合省预拌砂浆建筑材料制造行业协会、省砂石协会,对漳州、厦门地区预拌砂浆及关联企业开展调研,以实际行动推动福建省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

在政府、行业协会及企业合力推动下,漳建规〔2023〕6号文件实施半年来成效逐渐显现。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漳州市预拌砂浆供应量达11.21万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8.7%。预计2024年全年漳州市预拌砂浆供应量可达近30万吨。

同时,随着漳建规〔2023〕6号文件落地实施,福建省有关地市也正在积极跟进。2024年7月25日,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南建综〔2024〕7号)《南平市散装水泥和新型墙材应用管理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福建省第二个城市也将开展“砂浆禁现”政策。

据福建省预拌砂浆协会介绍,目前,福州市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砂浆禁现”这项工作。由于南平、福州2024年上半年紧抓这项工作的开展,在社会上影响很大,促进了预拌砂浆供应量的快速增长。

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近年来,国家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在建筑工地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干混砂浆已成为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的迫切任务。在新形势下,国内大部分地区都已经出台相应地方标准和政策法规,积极推广干混砂浆。随着政策的明朗化,市场时机渐趋成熟,一片诱人的广阔产业蓝海初现端倪。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加强预拌砂浆发展监督管理,2018年2月,福建省工信厅和住建厅联合下发了《福建省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同年12月,《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修改后发布,对于在全省禁止现场搅拌和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了明确规定。

但由于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加上建筑工程使用习惯的问题,造成使用率极低,未发挥预拌砂浆真正意义上的作用。

对此,业内人士建议,一是福建省各市、县政府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按照《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发展预拌砂浆的相关工作。建议省级主管部门敦促各市、县政府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出预拌砂浆使用的时间界限和要求,并对预拌砂浆使用列入省对市、县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

二是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根据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建议二、三线城市应全面推行使用预拌砂浆,严格禁止现场搅拌。四线城市逐步推开,“十四五”期间逐年提高使用比率,到2025年也要全面使用。

三是对预拌砂浆的使用要有指标要求。福建省住建厅对市、县住建部门提出每年应使用预拌砂浆的硬性指标,按照每年房屋建筑面积达到一定的使用比例,逐年提高。凡政府性投资建设的工程,必须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将使用预拌砂浆列入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预结算;将预拌砂浆列入新型建筑材料强制使用范围。对房地产业使用预拌砂浆,各级政府新材主管部门按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列入统一监督管理范畴。

来源:福建省预拌砂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