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QJXZFCRZX202401-2)

经巧家县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巧家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拟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巧家县3个用料场和1个采石场采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挂牌电子交易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巧家县过境路东侧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场所: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巧家县包谷垴营盘用料场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巧家县包谷垴营盘

面积:0.005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989694.72 34639269.59
2 2989719.10 34639304.19
3 2989712.82 34639330.98
4 2989704.22 34639371.66
5 2989683.06 34639387.54
6 2989657.59 34639374.97
7 2989658.25 34639337.27
8 2989670.82 34639317.09
9 2989665.20 34639309.15
10 2989646.01 34639307.50
11 2989639.73 34639287.99
12 2989662.81 34639273.07
* 2150 2090

资源储量:29.9万吨

开采标高: 2150米至 209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矿回采率为9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办理采矿登记成为合法矿业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989694.72 34639269.59
2 2989719.10 34639304.19
3 2989712.82 34639330.98
4 2989704.22 34639371.66
5 2989683.06 34639387.54
6 2989657.59 34639374.97
7 2989658.25 34639337.27
8 2989670.82 34639317.09
9 2989665.20 34639309.15
10 2989646.01 34639307.50
11 2989639.73 34639287.99
12 2989662.81 34639273.07
* 2150 209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0.95年

起始价:89.8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 (二)无被吊销采矿许可证未满2年的情况;未被“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名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 挂牌时间: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8月21日

网上地址: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9日00:00至2024年8月6日16:3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选择“昭通市”,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竞买文件及其它资料(此为获取文件的唯一方式)。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2024年08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申请。竞买人应在报名的起止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操作方式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入“办事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查看《云南省矿业权系统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矿区现场勘踏声明; (6)保证金缴纳凭证;(7)“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以报名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注: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须按第三章附件模板填写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包括报名材料的复印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三)网上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的除外。 (四)网上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竞买人的报价应不低于起始价,否则,不成交。 注:系统网络有延迟,在报价前和确认报价时须点击“刷新”按钮并等待数据更新。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二)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 (三)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权设置地踏勘调查,(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实地了解存在的采矿相应风险情况,可能面临出让采矿权周边存在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的风险;因矿区山高坡陡,在河谷地段,存在交通中断,矿产品无法外运的风险;矿区周边可能存在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的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因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技术标准要求不达标等因素导致相关部门手续无法办理,使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五)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须按规定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提交相关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作为申请采矿权登记的要件。若方案未能通过审查,导致不能办理采矿权登记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竞得人对矿山开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绿色矿山相关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六)该矿权已完成的《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均由出让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编制完成,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 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八)本风险提示未尽条款详见《出让须知》。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2)该矿已完成《地质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但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采矿权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山林、水、电、道路、环保、安全、基础设施等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自费解决。取得采矿权后,可能面临矿区及周边土地和林地无法流转,矿区周边道路交通不便造成矿产品无法外运,矿区及周边矛盾纠纷导致无法正常生产,产业政策调整、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安全环保要求等因素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理等风险。以上存在的风险导致矿山无法开采的,其相应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 竞买申请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矿区所在地踏勘调查,实地了解矿产资源开采存在的风险隐患。 (4)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手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5)根据《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号)第三条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拟出让矿业权为鲁巧高速公路建设用料场,在鲁巧高速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关于印发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189 号)处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采矿权出让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巧家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并将异议送达巧家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对此次采矿权挂牌活动有异议的,可在挂牌结束后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送达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活动,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巧家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巧家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