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云自然资矿交出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等规定,云浮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电子竞价)方式出让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车岗镇四村盆古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并委托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挂牌(电子竞价)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广东省云浮市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心大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场所:广东省云浮市区城中路111号B座4层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车岗镇四村盆古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位于新兴县城的北东部约24°方向,行政区划隶属新兴县车岗镇管辖。

面积:0.504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524035.74 37629723.19
2 2524035.85 37629987.90
3 2523412.54 37630504.05
4 2523100.41 37629875.40
5 2523459.95 37629625.37
6 2523639.17 37629606.46
* 247 50

资源储量:本次采矿权出让的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储量为2691.00万立方米,剥离物综合利用995.8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47米至 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该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该矿确定的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储量为2691万立方米,综合利用剥离物总量为1007.01万立方米,其中中残坡积土63.29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岩 790.00万立方米、半风化花岗岩 153.72万立方米。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期),须根据《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车岗镇四村盆古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发建设。鼓励同步配套20%以上的机制砂产能(即生产机制砂规模不低于32万立方米/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采矿权竞得人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绿、边治理、边复垦”,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524035.74 37629723.19
2 2524035.85 37629987.90
3 2523412.54 37630504.05
4 2523100.41 37629875.40
5 2523459.95 37629625.37
6 2523639.17 37629606.46
* 247 5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21400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采矿权竞买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16日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16日—2024年07月30日

网上地址: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5300/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有意参与竞买者可登陆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jyzx.yunfu.gov.cn/portal)、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5300/index)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2024年07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方式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电子竞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或其整数倍跨台阶报价。

八、风险提示

(一)采矿权竞买人必须充分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采矿权竞买人自行承担。该采矿权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已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有意竞买人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对此,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 (二)自然资源部门依职权负责采矿权出让。采矿权竞得人在矿山开发利用过程中,如因涉及生产生活等配套设施范围的土地、林地等权益问题,与当地企业、村委、村小组及村民等无法达成协议,或因建设运输道路、码头、皮带廊、排土场、生产加工区和生活区等配套设施项目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从而导致矿山无法按期建设和生产的,采矿权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三)用于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采矿权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四)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前置审批要件,包括但不限于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自担。 (五)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实地现状及本公告所列条件、约定等,采矿权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则视为对本次出让活动所列条款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请书面向云浮市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766—8936660,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心大楼)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云浮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云浮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