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厨余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项目
模板木方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日期:2023年 8 月 11 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厨余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模板木方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厨余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进度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模板木方(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1.1工程名称: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厨余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项目
1.2工程地点:江夏区郑店街雷竹村及金口街姚湾村、同升村
1.3 建设规模:配置6X685吨/日的焚烧线
1.4计划工期: 336天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覆模板(黑色) |
53480张 |
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
1830*915*15mm |
|
3 |
覆模板(黑色) |
5000张 |
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
1220*2440*15mm |
|
3 |
方木(落叶松) |
610方 |
按招标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
50*70*3000 |
|
4 |
|||||
5 |
|||||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15时至2023年8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浙建集团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8日15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建集团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19号二建大厦
邮 编:315202
联 系 人:王栋、张之恒
电 话:13738277332、18367036128
网 址:www.zjej.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海支行
账 号:33101984036050062107
2023年8月11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栋、张之恒 电话:13738277332、18367036128 |
1.1.3 |
项目名称 |
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厨余垃圾焚烧协同处理工程项目 |
1.1.4 |
项目地点 |
江夏区郑店街雷竹村及金口街姚湾村、同升村 |
1.1.5 |
招标范围 |
模板木方材料 |
1.2.2 |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
交付时间:招标人联系人应以书面、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把所需材料的数量、品种、规格等通知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收到招标人联系人发出的上述通知之日起的 3 天内按照供货通知的要求及时供货。 交付地点:江夏区郑店街雷竹村及金口街姚湾村、同升村(工程地点)。 |
1.3.1 |
运输、装卸、堆码 |
1.产品运输以及在交付地点卸货、堆码的义务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也由投标人承担。 2.运输、装卸、堆码产品过程中一切人员、机械、车辆的安全措施,应由投标人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3.运输、装卸、堆码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应由投标人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自行办理且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因未按规定采取环保措施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须对其出入招标人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应自行携带安全防护用具。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各类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投标人应赔偿招标人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5.投标人出入招标人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听从招标人管理、调度,并遵守招标人现场文明工地等相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招标人管理、调度的投标人人员、车辆,招标人有权强行清理出场,并向投标人主张由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
1.2.1 |
质量标准及要求 |
样品及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样品,以及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该样品及证明材料供招标人存档使用。投标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必须提供与样品同等质量的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GB/T 29500-2013《 建筑模板用木塑复合板 》)要求。同时,货物质量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 板材规格及周转次数要求模板厚度 1.5 cm以上的,周转 5 次以上:松方木方实际尺寸为 50 mm* 70 mm* 3 m 误差保证达到要求 48 mm* 68 mm* 2.96 m,几何尺寸方正有缺陷(即豁皮)的木方不得超过单次供应量的 2 %。 特别声明:投标人在供货期间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供货,如发现存在达不到制定规格标准的、以次充好的或不合格的等情况,每发现以次按300元/次给与处罚,且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调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
1.3.2 |
验收与异议 |
1.如招标人对所收材料质量及规格有异议的,应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后的24小时内来现场调换。若投标人不予调换,招标人有权拒付该批货款,并有权处置该批货物;若投标人未能在24小时内予以调换的,按照迟延供货处理,该批货物的对方及搬迁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在接收投标人所供材料时,只对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通过验收不代表招标人认可货物质量,在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所供材料过程中,并不减轻或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所有质量问题。如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的,投标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经营范围 (2)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审查相应证件或通过投标人上传的相关资料审查是否符合招标资质要求) |
1.4.2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详见本章总则第 1.4.2 款的规定。 |
1.9.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
1.9.2 |
偏差 |
þ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3.2.4 |
招标控制价 |
þ有,招标控制价为:409.9万元,超过招标控制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
3.2.5 |
报价方式 |
固定综合单价 |
3.2.6 |
结算与支付 |
结算方式 从开始供货的次月开始结算,投标人根据招标人二位收货联系人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制作月结算单,在次月 5 日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核对完毕后,月结算单经招标人指定人员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单独签字不得作为结算凭证),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加盖该项目部印章、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均为无效。供货完毕后,双方在次月 25 日内按前述程序办理最终结算手续。结算单是甲乙双方货款支付的凭证。 结算单应注明当月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及金额,如有退货的,应注明退货的数量、单价、金额。 其他结算约定: / 。 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支付方式: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招标人延迟付款)①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免息延迟付款,延迟付款额达到 / 万元后招标人开始支付货款。 ②当已结算款项超过延迟付款额部分货款,则在次月 / 日前按月支付月结算款(扣除延迟付款额部分)的 / %。 ③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扣除延迟付款额部分)的 / %。 ④剩余货款及延迟付款额 / 万元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 / 月内付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招标人不延迟付款)①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 25 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80 %。 ②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30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100 %。 ③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 / 月内付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按项目进度节点支付①在本项目全部单体进度节点 / 完成前不支付货款。 ②本项目全部单体的进度节点分别在 / 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 /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 ③至项目结构全部结顶以后,在次月的 /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至项目结构全部通过验收以后,在次月的 /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 ④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后,在次月的 / 日前支付至全部款项的 / %;剩余款项在竣工验收通过以后的 / 日内付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其他支付方式: / 。 招标人可以通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支付价款。如果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用应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以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款项,承兑汇票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 %。 发票开具:投标人在向招标人请款时,应根据招标人确认的结算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延期或拒绝支付,并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予以认可。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其中浙江二建A类供应商、浙建集团招采平台优质供应商和内部产业链单位(浙建集团内部产业链单位和二建内部产业链单位)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平台服务费的;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7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与运输、装卸、堆码
1.2.1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运输、装卸、堆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质量标准及要求与验收与异议
1.3.1质量标准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验收与异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参与投标单位需缴纳1500元/年会员费,已缴纳年会员费未到期的投标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1.5.3投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中标服务费:①中标金额20万元以下的不收取平台服务费;②中标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且在1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万分之八;③中标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在500万元以下的,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点六;④中标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服务费费率为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二。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响应和偏差
1.9.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9.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 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文件中未提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在浙江建投统一招采协同平台及时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及时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并发布给投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按废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不发布给给投标人的,投标人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不作废标处理,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或终止招标,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6结算和支付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 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1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平台服务费的;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其他等要求。
3.5.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扫描件,招标人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审查相应证件或通过投标人上传的相关资料审查是否符合招标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条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
4. 评标
4.1 评标委员会
4.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组成。
4.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 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4.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4.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3 评标
4.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纪律和监督
5.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5.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5.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5.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5 投诉
5.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 明材料。
5.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电话:0574-87023481
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委对各单位的标书报价进行评审得出经评审的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序。分数依次为100、95、90,5分递减。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符合要求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 一种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2.1 项规定 |
||
运输、装卸、堆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2.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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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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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和异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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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与支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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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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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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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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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根据本章第 3款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分别按二建内部产业链单位、建投内部产业链单位、二建优质供应商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等同时为二建优质供应商的,由招标人结合业绩、实力等综合考虑后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中有浙建集团内部产业链单位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且仅对内部产业链单位进行二次询价,根据询价结果重新排序后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报价税率不同时根据招标人实际支出折算成相同税率进行比较;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详见浙江二建示范合同文本 (招标人如未上传示范合同文本,投标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应向招标人索取电子版示范合同文本,未索取的投标人视同响应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材料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 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 人。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二、材料需求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 |
1 |
|||||
2 |
|||||
3 |
|||||
4 |
|||||
…… |
三、质量标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
四、验收标准
详见“投标人须知”
五、相关服务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明细详见《分项报价表》。并严格按招标人的供货时间和数量进行供货。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如有);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计量和结算、支付等投标须知表规定方式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 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 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 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
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六、分项报价表
1. 分项报价表
产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不含税 单价(元) |
不含税 总价(元) |
增值税 税率或征收率(%) |
税额(元) |
含税 总价(元) |
备注 |
覆模板 |
1830*915*15mm |
53480 |
张 |
黑色 |
|||||
2440*1220*15mm |
5000 |
张 |
黑色 |
||||||
方木 |
50*70*3000 |
610 |
立方米 |
落叶松 |
|||||
暂定总价(含税): 元(大写: )。 |
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备注:
投标总价与税额:本投标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税额;不含税总价=数量×不含税单价;税额=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本合同不含税单价已包括装卸费、运输费等供方执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不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本合同履行期间,不论是否分期交货,单价均不作调整; 请认真填写此表后打印签字盖章扫描上传至商务标书位置,同时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方便开标和评标工作。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二)其他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原地址:https://srm.cnzgc.com/portal/detail?docid=cfad2fca52554f2d8e56380f7f04d274&chnlcode=tender&obj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