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二级调研员闫松林带队先后赴绵阳、德阳、内江、广安、达州等市,采取座谈、查看、询问的方式,开展了水泥、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执行工作现场帮扶,共计帮扶水泥企业15家,四川省水泥协会秘书长杜云龙以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关人员参加帮扶。

帮扶组一行深入水泥企业,详细了解各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改造计划安排、工期进度、竣工节点、专项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和2024年1-7月份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对未完成二季度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度、未完成错峰停窑任务的相关企业和推进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要求各水泥企业要高度重视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建立健全超低排放改造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中央资金,严格落实省印发的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不折不扣倒排工期推进完成今年度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计划,严格执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及省水泥协会印发的错峰生产文件与错峰生产规定天数,充分履行企业责任,彰显企业担当。各地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错峰生产工作的帮扶指导,跟踪掌握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进展和错峰停窑任务完成情况,为全省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和水泥行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