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盘州市自然资矿权出告〔2024〕3号)

盘州市双凤镇大海村石丫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零星区块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盘州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盘州市银杏大道56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双龙大道与纸红公路交叉口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盘州市双凤镇大海村石丫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盘州市双凤镇大海村

面积:0.11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850689.457 35465075.658
2 2850741.114 35465087.937
3 2850741.219 35465087.997
4 2850761.916 35465092.917
5 2850789.526 35465117.337
6 2850791.796 35465260.707
7 2850642.233 35465287.900
8 2850505.073 35465296.010
9 2850402.131 35465411.170
10 2850235.290 35465434.250
11 2850152.404 35465318.750
12 2850247.631 35465235.240
13 2850294.091 35465161.670
14 2850366.458 35465123.730
15 2850508.933 35465171.240
16 2850655.101 35465166.110
* 1723 1610

资源储量:1130.98万吨(434.99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1723米至 16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原有矿山扩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850689.457 35465075.658
2 2850741.114 35465087.937
3 2850741.219 35465087.997
4 2850761.916 35465092.917
5 2850789.526 35465117.337
6 2850791.796 35465260.707
7 2850642.233 35465287.900
8 2850505.073 35465296.010
9 2850402.131 35465411.170
10 2850235.290 35465434.250
11 2850152.404 35465318.750
12 2850247.631 35465235.240
13 2850294.091 35465161.670
14 2850366.458 35465123.730
15 2850508.933 35465171.240
16 2850655.101 35465166.110
* 1723 161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152.2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符合相关经营许可条件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二)竞买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禁止参与本次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02日 挂牌时间:2024年09月02日—2024年09月13日

网上地址: https://ggzy.gzlps.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中心现场领取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2024年08月30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竞买人须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前台CA公司窗口办理CA证书后,方可参加该项目的网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办理CA证书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网站点击网页右侧“用户登录”,选择“交易平台(2022年版)”,凭CA证书登录报名。 (三)办理CA证书联系电话:0858-6708752、6708731。 (四)交易系统操作咨询及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58-6708767。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竞买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竞买承诺书》。 以上申请资料须加盖公章,在网上报名时上传PDF扫描件到交易系统,以便审核。(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拍照或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网上挂牌期限截止无人报价,系统确认挂牌不成交。 (二)网上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三)网上挂牌期限内有2个及以上的竞买人报价,如无竞买人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愿意参加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竟价)的,以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五)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 挂牌时间截止前,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申请的,通过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按以下规则和程序进行: 1.挂牌时间届满,转入12分钟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网上挂牌活动截止时的最高报价增加至少一个加价幅度后的价格。 2.参加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的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每报出新价,即顺延12分钟继续竞价,直至该12分钟届满无人应价。 3.系统确认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在网上现场竞价(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者为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提供的地质资料勘查程度低,不对竞买申请人构成任何承诺,竞买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 (二)因自然资源部实行采矿权全国统一配号,该宗采矿权的矿业权设置方案尚未批复备案入库,若出让后配号系统不能配号,出让人不能向竞得人颁发采矿许可证,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应依法完善林业、环保、安全生产、土地使用等手续,因未能完善手续等原因造成不能开采建设,竞得人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对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若上述手续未能完成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或无法实施开采、生产活动的,出让人均不承担责任。 (四)竞得人竞得零星区块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需自行解决完善矿山水、电、路等配套设施,拟出让采矿权范围内涉及的土地以及坟墓、输电线路等开采需要拆除的地面附着物、建筑物等由竞得人自行协调搬迁补偿,所需资金由竞得人负责。 (五)本次出让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政策法规变化。因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办理采矿权登记及实施开采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开采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七)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慎重决策,因上述原因或其他非出让人过失造成无法办理后续有关手续或开采资源损减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八)竞买人一旦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出让条件无异议。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本次出让在交易过程中出现异议和投诉,可向盘州市自然资源局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咨询电话:0858-3635656。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由法院、市场监管局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截止时间:保证金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足额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二)缴纳金额:30.5万元。(三)收款账户信息: 1.账户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六盘水高新支行3.银行账号:52050124903109999999 (四)意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缴纳保证金时须注明参与竞买的区块名称)。由于竞买人本身或银行造成的未按时到账的,风险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将不能参与挂牌竞价。 (五)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竞得人的保证金在缴纳完成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主动放弃报名或竞买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保证金于竞买资格审查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项目发生中止或终止的,保证金于相关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保证金退回时均不计息。 二、本次出让的盘州市双凤镇大海村石丫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零星区块是在盘县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城关镇兴宏石灰石矿采矿权基础上通过申请扩大矿区范围新增资源,非新设采矿权,不单独设置采矿权,登记机关不对零星区块单独登记《采矿许可证》,按照变更后总矿区范围登记《采矿许可证》。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竞买人竞得出让资源的,按照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盘县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城关镇兴宏石灰石矿始建于2015年,已投入建设生产,原矿业权人于2024年7月8日委托北京京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矿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北京京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盘州市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7月13日,盘州市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盘县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城关镇兴宏石灰石矿的指定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伍仟肆佰伍拾叁万贰仟元整(¥54,532,000.00元);竞买人对资产评估有异议的,可与原矿业权人自行协商,一旦报名参与竞买,既视为认可该资产评估价值。原矿业权人以外的其他申请人竞买取得出让资源的,需向原矿业权人盘州市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分别支付前期建设费用伍仟肆佰伍拾叁万贰仟元整(¥54,532,000.00元),方能提交“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申请”。 四、本次出让的盘州市双凤镇大海村石丫口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零星区块,前期相关工作由盘州市兴宏砂石经销有限公司完成,竞得人竞得后需与对应公司协商支付前期投入,若协商不成的,可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前期投入。

本公告在盘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