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云南省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座谈会。

会议指出,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明确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标,《云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已在征求意见中,标志着全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已正式提上议事日程,水泥企业作为改造责任主体,要摒弃观望心态,尽早谋划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水泥企业要提高认识,根据改造时间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定改造工作计划,把控好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节能降碳专项资金的时间节点。二是各分局要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发改、工信等部门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三是大气环境科要加强与省厅大气处、市发改委、市局科财科的沟通对接,针对项目申报详细流程、注意事项、提级论证等问题及时告知分局和企业,力争2025年4月以前,需要申报中央资金的企业改造项目全部进入储备库,为推动全市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