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宣公资交矿告字〔2024〕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规定,经宣威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威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按程序对宣威市阿都林森采石场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宣威市文化路北段29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宣威市向阳街西段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宣威市阿都林森采石场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宣威市阿都乡增坪村委会
面积:0.036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2933968.49 | 35447105.12 |
2 | 2933920.11 | 35447109.41 |
3 | 2933891.51 | 35447138.20 |
4 | 2933819.95 | 35447112.39 |
5 | 2933592.93 | 35447048.83 |
6 | 2933667.03 | 35446922.39 |
7 | 2933834.29 | 35446990.34 |
8 | 2933894.52 | 35447081.50 |
9 | 2933966.44 | 35447080.67 |
* | 2270 | 2120 |
资源储量:533.17万吨
开采标高: 2270米至 212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方案已编制并通过评审,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按评审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要求编制评审备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及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定开展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工作。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2933968.49 | 35447105.12 |
2 | 2933920.11 | 35447109.41 |
3 | 2933891.51 | 35447138.20 |
4 | 2933819.95 | 35447112.39 |
5 | 2933592.93 | 35447048.83 |
6 | 2933667.03 | 35446922.39 |
7 | 2933834.29 | 35446990.34 |
8 | 2933894.52 | 35447081.50 |
9 | 2933966.44 | 35447080.67 |
* | 2270 | 2120 |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7年
起始价:25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利法人主体资格(有特殊规定除外),且有效存续。 (二)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企业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挂牌时间:2024年07月05日—2024年07月19日
地点: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查阅出让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2024年07月04日
申请报名方式:2024年6月6日8:30至2024年7月4日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提交竞买申请人资料,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和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地址:宣威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1-11号)联系人:徐海楠、华国英,联系电话:0874-7126451。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采矿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原件1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三)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相关资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2024年7月19日15:00前,在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挂牌项目报价情况等相关事宜。 竞买人在挂牌时间内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相同的,最先报价为有效报价;经确认为有效报价后,更新挂牌价。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为有底价出让,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须在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与竞价竞买(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2、因本次出让项目存在不可预测的风险,出让所依据的矿产资源储量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与实际情况若有出入,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阅读相关资料,充分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一旦竞得并成为采矿权(申请)人,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社会矛盾纠纷或其他原因为由,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3、本次出让的是竞得人在该矿区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不包括矿区范围内土地、林业等其它资源及地面建(构)筑物等。该范围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管理和补偿由竞得人与权属所有者或使用者自行协商解决。 4、由于出让项目区涉及土地、安全、环保、林业、水务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在成交后必须按相关部门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其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该出让项目采矿权到期的处理,由审批发证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国家建设需要及其他规划等另行决定。因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及出让须知,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和采矿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宣威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存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不再退还竞买保证金,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平台同时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为准。 本公告由宣威市自然资源局和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宣威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宣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