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专项地质勘探工程盘扣脚手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240151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 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所需盘扣脚手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
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天台县,上库位于苍山北侧的一 沟源洼地内,下库位于榧溪龙王堂村河段。额定水头 724 米,为世界最高,单机容量 425 兆瓦,位居国内抽蓄电站之首,单机斜井 483 米,为全国第一。本电站为一等大(1) 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 电站装机容量 1700MW(4×425MW),初拟以 500kV 电压等级接入 500kV 回浦变,线路直线
距离约 29km。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主要包括下水库工程(含竖井式溢洪道工程、导流泄放洞工程)、 地下厂房工程、尾水系统工程、出线斜井及地面开关站、进场公路(不含榧溪大桥、龙 王堂大桥)、上下水库连接公路(桩号 K0+000 至 K2+000)、压力钢管安装、机电一期埋 件的安装埋设、金属结构安装、下水库砂石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建安及运行管理等。工程
合同金额为 13.6 亿元。
2.2 询价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
电站需所盘扣脚手架。包含盘扣脚手架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根重 量(kg) |
数量 |
吨位 |
备注 |
1 |
盘扣立杆 |
48.3*3.25*200 |
根 |
1.89 |
1000 |
1.89 |
B 型 48 系列 |
2 |
盘扣立杆 |
48.3*3.25*350 |
根 |
2.9 |
1000 |
2.90 |
B 型 48 系列 |
3 |
盘扣立杆 |
48.3*3.25*500 |
根 |
3.4 |
1000 |
3.40 |
B 型 48 系列 |
4 |
盘扣立杆 |
48.3*3.25*1500 |
根 |
8.73 |
8000 |
69.84 |
B 型 48 系列 |
5 |
盘扣立杆 |
48.3*3.25*2500 |
根 |
13.6 |
8000 |
108.80 |
B 型 48 系列 |
6 |
斜拉杆 |
42*2.75*0.9*1.5m |
根 |
5.91 |
6000 |
35.46 |
B 型 48 系列 |
7 |
盘扣横杆 |
48.3*×2.75×900 |
根 |
3.6 |
20000 |
72 |
B 型 48 系列 |
8 |
盘扣横杆 |
48.3*×2.75×600 |
根 |
2.66 |
1000 |
2.66 |
B 型 48 系列 |
9 |
可调底托 |
M38*500*150* 150 |
根 |
3.64 |
3500 |
12.74 |
B 型 48 系列 |
10 |
可调顶托 |
M38*600* 150*170*5 0 |
根 |
5.47 |
5500 |
30.085 |
B 型 48 系列 |
|
合计 |
|
|
|
|
339.775 |
|
本次采购规格数量及理论重量仅为参考量,具体供应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 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供货规格与询比价采购数量不符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 何补偿。
4、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交货。
5、交货地点
5.1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天台抽水蓄能电站工地指定
地点。
5.2 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由采购方卸货,报价人配合,
采购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 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
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
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及验收要求
6.1 质量要求:盘扣脚手架及附属配件均采用热镀锌处理,其性能、规格和重量应 满足相应国家规范技术要求,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
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2021。
投标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方 IS014000 环境体系 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招标方 OHSMS18000 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
成危害。
6.2 验收要求:
⑴每一批(次)到货验证乙方(即投标方)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及产品质量证明;
外观须经热镀锌处理,不得有锈蚀等,如由于产品质量、到货计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
原因,导致甲方(即采购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若材质质量有异议,甲方将该批产品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电话)通知乙方到 场取样,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买卖双方按规程规范要求进行取样,
并送至具有检测能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⑵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方验收人员经过检定的地磅进行称重计量(吨),以甲方 过磅重量为准。若乙方对现场地磅有异议,可委托第三方检定机构进行检定,费用由责
任方承担。
⑶货到工地后,甲方先检测后使用,乙方保证检测合格,但甲方的检测合格不视为
免除乙方对所卖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对所供材料质量终身负责。
⑷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乙方原因有任何损失、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
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⑸现场检验时,乙方随货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
对不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价格组成:一次性综合报价。
(1)报价包含:原材料、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售后服务以及
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等一切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7.2 结算:交货现场计数,计量单位按标的物约定的单位,买方现场验收人员用实 际重量进行确认。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 21 日到本月 20 日。卖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 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 (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当
月 23 日前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7.3 付款:供方应在办理结算后 3 日内提供结算周期内合格的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 一票制,税率 13%)。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 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货物进场
验收合格之日后 6 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7.4 需方将采用银行转账或期限为 6 个月及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 e 信通、中 企云链、中国电建集团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支付(简称“ 电建融信 ”)(支付比例不超过 合同额的 30%,使用银行承兑、建行 e 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供方
自行承担)。
8、质量保证期
8.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内供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供方必须在收到需方 提出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方在 3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 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退场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 期相应延长 6 个月。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并保留进一步
索赔的权利。
8.3 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的书面要求后 3 日内给
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
8.4 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8.5 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因供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需方损失,责任由供方 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需方有权追究供方其
它损失责任。
9、报价人资格条件
9.1 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授
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9.2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9.3 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2021 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 订单项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
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
9.4 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9.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
时参加。
9.6 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7 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和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10、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0.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09 日 17:00 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
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 转 05)。
10.2 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报价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
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下载询比价文件。
10.3 投标保证金:10000 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
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1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询价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1、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 2024 年 05 月 13 日 10: 00 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 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 PDF 文件和可编辑的 WORD 或 EXCEL 报价文件压 缩为 rar 或 zip 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
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 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 因投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递
交和开标的,由投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2、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 90 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 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小于等于 5 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当报价人数量大于 5 家时,按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 5 家的报价文 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 ”的, 按以上原则补足 5 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 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报价人不足 3 家时将流标或重
新招标。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
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 8 号 B900 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代先生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浙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联 系 人:李永波 张淼
联系电话:18766217975(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此电话)15882215995
15、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6、声明
投标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 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
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