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无)

纳雍县文昌街道大屯社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立)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纳雍县经济开发区同心园1栋四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毕节市七星关区百里杜鹃大道236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纳雍县文昌街道大屯社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纳雍县文昌街道大屯社区

面积:0.060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951431.258 35530118.190
2 2951465.828 35530194.361
3 2951383.613 35530272.257
4 2951378.761 35530373.949
5 2951326.732 35530389.667
6 2951298.883 35530369.694
7 2951277.632 35530367.527
8 2951140.501 35530168.789
9 2951200.681 35530077.533
* 1811 1700

资源储量:490.12 万吨(180.48 万m3)

开采标高: 1811米至 17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实施开采活动,集约、节约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严格按照《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按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序号 经度 纬度
1 2951431.258 35530118.190
2 2951465.828 35530194.361
3 2951383.613 35530272.257
4 2951378.761 35530373.949
5 2951326.732 35530389.667
6 2951298.883 35530369.694
7 2951277.632 35530367.527
8 2951140.501 35530168.789
9 2951200.681 35530077.533
* 1811 17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00.7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法人。2.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报名。 3.已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采矿权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5月13日 挂牌时间:2024年05月13日—2024年05月29日

网上地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及申请登记方式: 1.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报名咨询电话:0857-8315972技术支持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2.竞买资格确认,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参与网上挂牌报价(竞价)。 3.报价(竞价)方式 本次挂牌实行网上报价(竞价),申请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参与网上报价(竞价)。网上报价(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一个以上(或整数倍)增价幅度。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2024年05月27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申请报名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等。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1.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竞价方法:详见出让资料)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无竞买人参加或无有效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报价期间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有效报价的,挂牌期限届满,转入5分钟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网上限时竞价期间,有有效报价的,以最终报价最高且不低于起始价报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成交。 3.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赋存、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矿区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在提交《采矿权竞买申请书》或交易报名成功后,即视为对采矿权出让公告相关内容无异议,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矿产资源开采有着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察资料存在瑕疵;3.不可抗力的影响。 (三)矿业权实行出让合同管理,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在《矿业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竞得人在本区块范围内进行勘查、开发活动,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的要求。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如竞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由出让人作出重新组织出让决定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出让。 2.对本次采矿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公告、挂牌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反映,经出让人研究后,决定交易行为继续、中止或终止。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并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未按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纳雍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