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加气块砂浆等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8-JC-2024-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所需的加气块、砂浆等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公司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中铁十一局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施工项目遍及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分布在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广东、福建、江西、山西、安徽、辽宁、陕西、新疆等地。

四、招标范围

1.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区域所属在建工程项目,在2024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所需采购加气块、砂浆等材料实行区域集中采购,有效期至2026430日。

招标数量:

序号

包件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区域

1

JQK01

加气块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立方米

109000

武汉区域

2

SJ02

干混砂浆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80000

3

Z03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14000000

说明:体采购数量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不承诺对供方的最低采购数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责任具备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 专用 发票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JQK01、SJ02包件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800万及以上Z03包件要求经销商注册资金4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两年(2022 年-2023 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经销商2022年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成立以后的经会计事务所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采购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供应商近两年采购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且供应数量与本次采购规模相当的供货业绩证明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和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 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Twenshu.court.gov.cn/)上行犯罪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

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采网(https://www.crcce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依托铁建云采平台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各投标人把标书费回执上传至平台标书费处,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时无需使用CA数字证书,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2024年4月3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标书款以公户打入以下指定账户。JQK01、SJ02包件售价800元,Z03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

账户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号:99011131011001221856

 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九、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

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请按照CA锁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点击查看或者到门户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提供相关资料,相关问题请联系铁建云采,我们将会为投标人提供CA锁(顺丰邮寄)。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具体递交流程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3.逾期投标或者未在铁建云采平台上投标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制作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线下缴纳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可完成投标文件的提交上传。

7.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时00分。

8.开标方式:按照铁建云采平台开标流程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在开标前10-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具体流程见《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9.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登录供应商子门户在线使用CA锁解密。具体操作可查看门户网站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小鹿问答-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47号,中铁十一局建安公司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王刚龙        

电        话:15101391008   027-87258065

电  子 邮 件:893793532@qq.com

 

2.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99011131011001221856

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铁建云采系统服务电话:400-6296-888

 

 

 

中铁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