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桦采矿[2024]01号)

桦南县兴旺村大架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桦南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桦南县新建街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场所:佳木斯长安街道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桦南县兴旺村大架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桦南县兴旺村北侧6.3公里

面积:0.0831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5141202.69 44387895.26
2 5141261.70 44387980.42
3 5141345.91 44388206.01
4 5141182.66 44388291.12
5 5140990.67 44388018.72
6 5141031.80 44387959.26
7 5141074.17 44387957.52
8 5141059.97 44387918.54
9 5141085.31 44387881.91
* 419 300

资源储量:201.52

开采标高: 419米至 3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编制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达到“边生产、边修复”。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141202.69 44387895.26
2 5141261.70 44387980.42
3 5141345.91 44388206.01
4 5141182.66 44388291.12
5 5140990.67 44388018.72
6 5141031.80 44387959.26
7 5141074.17 44387957.52
8 5141059.97 44387918.54
9 5141085.31 44387881.91
* 419 30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10年

起始价:256.6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挂牌竞买。 2.矿业权受让人资质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按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3.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4.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8日 挂牌时间: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5月07日

地点:黑龙江省公共交资源交易网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5月06日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竞买申请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2)法人单位有效的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授权委托书填写后加盖申请人公章。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PDF 格式)。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则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环节。竞价时限为300秒,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2.本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开采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竞得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中的储量、矿石品位、开采条件及其它不可抗力等为由向桦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矿山立项、用地、交通、设计、安监、生态环境、水利、林草、城乡建设、文化旅游,草原水土保持等其他相关手续需自行办理,涉及到新设矿权的林地,未利用地、一般地,由竞买人自行和所有人(村集体、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办理上述相关手续而造成矿权延误的,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在办理采矿登记所需要件时,若因环境评价等认定为不适宜开采的,按不成交处理。 (四)本次出让的采矿权仅为该区块的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矿施工所涉及的场地问题,否则可能导致采矿许可证失效。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1.在公告期内对出让采矿权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与桦南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 朱坤鹏 电话:0454—6259017 2.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桦南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桦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