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福建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其中,5家水泥企业拟获得该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三明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拟安排945万元;

福建明狮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拟安排1088万元;

福建省大田县鑫城水泥有限公司3000t/d窑尾烟气SCR脱销及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拟安排800万元;

福建省大田县新岩水泥有限公司5000t/d熟料生产线NOx超低排放SCR脱硝EPC工程技改项目拟安排1000万元;

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拟安排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