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2024年度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生产期间,继续坚持常态化错峰和差异化错峰相结合。实行常态化错峰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按计划停产100天。

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根据错峰期间处理城市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量核定错峰停产时间,单线停产天数不少于50天;

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

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停产时间;

位于城市主城区(不含县城)及周边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根据当地大气污染“冬防”工作要求提前进行错峰停产,最早停产时间不得早于11月1日,停产时间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