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号:金自然资源矿告字〔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金昌市人民政府批准,金昌市自然资源局对“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西相门石英岩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1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西相门石英岩矿

开采矿种:冶金用石英岩

地理位置: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西相门

面积:0.28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278405.026 34489807.355
2 4278253.165 34490214.968
3 4277860.970 34490892.563
4 4277625.510 34490776.274
5 4278011.853 34490161.971
6 4278209.044 34489770.695
* 2354 2210

资源储量:918.81万吨

开采标高: 2354米至 221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未编制

序号 经度 纬度
1 4278405.026 34489807.355
2 4278253.165 34490214.968
3 4277860.970 34490892.563
4 4277625.510 34490776.274
5 4278011.853 34490161.971
6 4278209.044 34489770.695
* 2354 2210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1806.7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开采记录,无欠缴或迟延支付矿业权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记录名单; 2、竞买人应具有本采矿权出让起始价和“净矿”出让成本的资金实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得低于2000万元; 3、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 4、竞买人应独立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竞买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08日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08日—2023年11月22日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网上报名登记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供书面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2023年11月07日

申请报名方式: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信息”中的“国土、矿权、产权”栏目,选择拟报名项目的公告后,点击“我要投标”,在线提交网上竞买报名申请并下载《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西相门石英岩矿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书面竞买申请应包括下列资料,所提供资料均为一式三份: 1、竞买申请书原件;2、竞买承诺书原件;3、竞买申请人《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存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竞买申请人缴款后,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8、竞买申请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记录查询结果,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结果(竞买申请人自行上网查询、截屏打印). 9、其他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的资料、文件内容除签字外,都用电脑填写,不要用手写,同时必须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 (四)资格审查出让人和代理单位负责对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收到的竞买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竞买申请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2、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3、未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4、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6、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7、未按本次公开出让的条件(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将于2023年11月7日18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表》,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八、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内容或出让活动操作流程有疑问的,可以在出让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及代理单位咨询。 2、申请竞买者在报名前应自行前往出让采矿权矿区现场,实地踏勘了解出让采矿权现状,查看出让采矿权的地质勘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向出让人及其他有关部门全面了解出让采矿权的相关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竞买,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应慎重决策,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出让人除对出让文件所列条款承担责任外,不再作出其他任何承诺。竞买人应自行对出让标的、出让文件、交易条件等进行充分了解和现场踏勘,对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对已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视为无异议,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应依法承担责任,并取消其竞得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该宗采矿权由出让人收回后另行组织出让。 1、竞买成交后,竞得人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成交文件的;2、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3、竞得人拒不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4、竞得人未按出让文件约定的时间缴清出让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的;5、竞得人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汇兑或不能全部汇兑的; 6、竞得人提供伪证或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的,造假欺诈的;7、竞得人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8、竞得人私下接触出让方工作人员,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9、竞得人阻碍出让人正常的出让活动,或干涉其他竞买人的。

十一、其他内容

1、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前需到金昌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出让采矿权的矿产资源详查报告等资料,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采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参加竞买出让采矿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 4、出让成交的采矿权期满后,由出让人按照资源量变化情况再行确定延续事宜。如果经核实资源确已枯竭不具备延续条件时,届时依法关闭矿山,竞得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5、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矿区土地、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及协调工作由竞得人自行缴纳和解决,相关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当与金昌市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并按照“三合一”方案(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边开采边治理,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完成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年度任务。

本公告在金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