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许可意见显示,原则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将产生的废催化剂(HW50,772-007-50)370吨,转移至广西海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