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批准公示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JH22-03区块海砂开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文件内容: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1-08区块海砂开采项目位于汕尾市施公寮岛东南侧海域;项目设计日最大海砂开采量为7.2万m3、月均开采量114万m3、年均最大开采量1368万m3,预计开采年限2年2个月。
广东省汕尾管辖海域JH22-03区块海砂开采项目位于汕尾市施公寮岛东南侧海域;项目设计日均最大海砂开采量为4.32万m3、月均开采量68.4万m3、年均最大开采量820.8万m3,预计开采年限2年4个月。
汕尾市计划3片开采区,包括JH21-08区块、JH21-09区块、JH22-03区块。
其中,JH21-09区块已于2022年6月成功出让,由中电建竞得(点击阅读)2022年3月开采环评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公示;
近日,JH21-08区块及JH22-03区块开采环评被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批准公示。长期以来,广东省多地有使用淡化海砂的习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近年来多次出让海砂开采权。本次两区块开采环评文件的批准以及后续海砂的采砂规划将缓解目前广东海砂资源供应紧张局面,稳定砂石价格,为粤港澳大湾区及省国家战略重大项目建设海砂供应提供保障。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