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以下称303号文)和2022年4号公告,明确于5月1日起实施。
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集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70元、855元,陕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460元、690元,蒙东煤炭(3500大卡)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30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