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08-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公告称,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同时废止了若干条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该规范不一致的,以该规范的规定为准。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对结构混凝土用砂进行了规范:

1、砂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10%;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3.0%和1.0%,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8%;高强混凝土用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2.0%和0.5%;机制砂应按石粉的亚甲蓝值指标和石粉的流动比指标控制石粉含量。

2、混凝土结构用海砂必须经过净化处理。

3、钢筋混凝土用砂的氯离于含量不应大于0.03%,预应力混凝土用砂的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1%。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还强调结构混凝土用粗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结构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12%;对于有抗渗、抗冻、抗腐蚀、耐磨或其他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粗骨料中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1.0%和0.5%,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8%;高强混凝土用粗骨料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分别不应大于0.5%和0.2%。

同时,《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对结构混凝土用水泥、外加剂等也做了相应的规范,表示结构混凝土采用的骨料具有碱活性及潜在碱活性时,应采取措施抑制碱骨料反应,并应验证抑制措施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