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新增湖南省绿色矿山的公示(第四批)》。

公示称,根据《湖南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湘自然资规〔2019〕4号)、《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湘自然资发〔2020〕19号)要求,在严格对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试行)》(湘自然资发〔2019〕23号)的基础上,经企业建设、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县级验收、市级审核,现将衡阳市等7个市州上报的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岩盐矿等18家省级绿色矿山推荐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湖南省2021年度新增省级绿色矿山公示名单(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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