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4月30日至5月6日,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安徽胜利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东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产能出让及安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熟料产能退出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经进一步核准产能并据实调整后,现予以公告。

附件:1.安徽胜利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东方水泥有限公司产能出让情况表

2.安徽珍珠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能退出情况表

文章来源: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