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区公路养护资金(第一批)210672万元已正式下达,要求各盟市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随意调整资金用途,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公路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牧区公路以及边防公路的养护工作,为确保公路养护人员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保证全面完成年度公路养护任务目标,推进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