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园区企业建设工业厂房进行补助的暂行办法》,为推动招引项目加快建设投产,引导优质企业项目落户乐昌,对乐昌市产业园区内,于2017年5月1日后报建且达到一定建设规模要求的工业用房进行补助,对自建工业厂房按钢结构16元/m2混凝土20元/m2的标准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