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工商和质监局,各质监分局,市局稽查局:
为了加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局已对市区燃气及气体、预拌混凝土、人造板、家用纸制品、塑料管材管件、混凝土模板等6类产品质量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燃气及气体: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液化石油气、溶解乙炔等气体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61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48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压缩液化气体和溶解乙炔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70批次,不合格产品0批次,合格率为10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1。
(二)预拌混凝土: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73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48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72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8.6%。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2。
(三)人造板: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人造板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74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18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南宁市人造板产品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24批次,不合格产品2批次,合格率为92.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3。
(四)家用纸制品: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家用纸制品等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64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13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南宁市纸巾纸(含湿巾)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26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96.2%。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4。
(五)塑料管材管件: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塑料管材管件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62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9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南宁市塑料管件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等相关产品监督检查的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25批次,不合格产品0批次,合格率为100%。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5。
(六)混凝土模板:根据《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混凝土模板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南质监发〔2018〕75号)要求,共抽取南宁市区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产品。抽查主要以《2018年南宁市混凝土模板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为检验依据,经检验,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为83.3%。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6。
二、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监督检查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各城区工商和质监局,各质监分局,稽查局要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附件: 1. 2018年南宁市燃气及气体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18年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3.2018年南宁市人造板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4. 2018年南宁市家用纸制品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5. 2018年南宁市塑料管材管件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6. 2018年南宁市混凝土模板产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
结果汇总表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