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环办环监函〔2017〕1186号)有关精神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2017年我委对江苏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生产企业产能进行再排查和再核实。对经排查确认未彻底退出落后产能的,要求有关地方政府及企业迅即拆除或废毁落后产能主体设备,使其不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江苏省、市经信部门及时组织对有关企业退出落后产能、拆除设备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确认。现将相关企业(17家水泥企业和1家平板玻璃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江苏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或省纪委驻省经信委纪检组联系。

  联系电话:025-83392460(产业政策处),025-83305200(纪检组)。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